可 得 願 與 不 可 得 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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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大智度論》卷三十說:
(一)可得願,指修福可得生於人、天二界;修戒、定、慧三學,可得阿羅漢
  果乃至佛果,此稱可得願。
(二)不可得願,指人依一己之智力,而欲籌量虛空,盡其邊際,終不可得,
  此稱不可得願。

大正藏第十七冊內之【四願經】(又稱作【四不如願經】)云:
佛陀對純陀長者說:「人生在世有四願,即
(一) 欲吾身長壽康泰,
(二) 欲財產俸祿長富饒,
(三) 欲妻子眷屬長恩愛榮樂,
(四) 欲放心恣意婬於五樂等四者。
然命終時,此四所願皆無一能隨從。故賢者應拔恩愛六根、絕三惡道。」

世間諸事無常,很少有"如願、得願"者。對有情生命之所欲求者來說,一般皆
祈望「福、祿、壽、考」,然以佛教哲理觀之,「生、老、病、死」卻絲毫不
由人;若自所不欲者而言,則又有求不得、愛別離、怨憎會等之苦惱相隨。故
欲願越深重者,必越感事事不如意;亦即執著於因緣和合之世間諸法為常、為
有者,則必深受貪、嗔、癡等之繫縛,而每有計執、祈願、造作,除招感禍患
之外,無一事能順遂心願,這就是事與"願"違。

閣下現時若感到很不錯啦、很好啦、事事如意啦,這祇是"暫時"的感覺而已,
世間一切都是無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