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次第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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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行人在建立正見以前,在聞思上要博學,思維才不會有偏差。但在實修
上,則宜簡化、專一,才會有成就。

  現以三十七菩提分法簡化為八法,前六法為實修之法,七、八法為六法修
成之果量。
 
 
一、 三十七道品:
   
 
四念處、四正勤、四神足 先四、五,後七、八,合成三十七。
五根、五力
七覺支
八正道
 
二、 八法:
   
 
1.信根、信力、攝歸為『信』
2.勤根、勤力、精進覺支、正精進為『勤』
3.念根、念力、念覺支、正念為『念』
4.捨覺支為『捨』
5.定根、定力、神足、定覺支、正定為『定』
 (五力及四神足皆量,非別有所修)
6.四念處、慧根、慧力、擇法覺支、正見、正思維為『慧』




7.喜覺支為『喜』
8.輕安覺支為『輕安』





   
  至於正語、正業、正命是主觀之抉擇,非所修之法。
 
三、 九次第定:
  九次第定,為修慧之首,行者若能將此九次第定修習純熟,可使行者之心
離於昏沈、散亂、無記之魔障,成為一純正無雜之心。由此心起各種妙觀
,然後正念、正慧、正擇、正覺等方可生起。九次第定如下:
   
 
1.初住 2.續住 3.回住 4.近住 5.伏住 斷散亂(妄想)
6.寂住 7.最寂住 斷昏沈
8.專住 9.等住 斷無記
   
  心中有此三魔(妄想、昏沈、無記),一切止觀不得成就。若遇妄想或昏
沈多次,應立即起坐經行、唸誦、懺悔、禮拜,然後再坐,必有惺惺(警
覺)寂寂歷歷明明之心,方可延長修定時間。

九次第定不成功,絕對無法學習菩薩法。乃由於一切資糧、加行、見道、
修道、無學道皆以心修之,然心之三魔未除,何能修法成就? 宜思之!
 
密教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