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人死後,即成中有身,中有身有四個階段(死光明、得光明、增光明、
現光明)。於死光明出現時,平時修生起次第圓熟,即能自成本尊,剎
那證入光明而解脫。 |
(2) |
白教最究竟的法為『大手印』,紅教則為『大圓滿』,花教雖名為『道
果』,最高層與大圓滿無異。『大圓滿』與『大手印』同一法系,但後
者為前者的『心部』。心部的修法,即是菩提心的修習,當生起心性的
自然智,即得成就。『大手印』的修法亦修自然智,祇是並非先直接修
菩提心,而是對外境先加"印持",然後才修心性自然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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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拙火(如三脈四輪一樣),是屬於微細身事物,非粗色身(生起成身)
所實有,祇是觀想所成,籍此修持的一個形象而已,其涵義是智慧與空
性。 |
(4) |
這種修習,屬方便道,通過觀想而作練習,於臨睡前作收攝氣入中脈的
練習(作獅子臥,觀想自成本尊,心間有四瓣紅白蓮花,各有種子字,
作模擬睡眠而修。未經傳授,勿自行練習,會生危險)。 |
(5) |
無上密修貪道,用實體,稱為『事業手印』,用觀想,稱為『智慧手
印』。手印,即契合之意。 |
(6) |
以修習覺受光明為基礎,作為睡光法及死光法練習。修覺受光明,須自
觀想成本尊身,然後觀中脈如水晶柱,光明澄澈,於是在心輪間觀蓮花
及種子字,種子字生起光明,先遍照行者全身,然後遍照一室,觀室中
如月皎潔光明。睡光法見(4)。死光法與睡光法修習無異,然修睡光
法的覺受光明時,可以將光明外放,但修死光法的覺受光明時,則須將
光明內歛。 |
(7) |
具體修習,應依上師所傳授的儀軌,勿自修,否則易生精神毛病。修幻
身法,於持本尊慢後,須作進一步練習,如變為大身、細身;變為一
尊、多尊等,又須修氣入中脈,由心氣生起幻身,然後順次修臨死八
法,最後於最勝光明入定,定中生起幻身。 |
(8) |
亦稱遷識法,頗瓦乃音譯。目的在往生淨土,憑行者的願力作為基礎,
屬自力,乃與淨土宗憑佛力接引的他力不同,修習此法,僅能作『前行
』修習,因若作『正行』,於修習圓熟時便等於自殺,此為密乘所不
許,懸為禁戒,故『正行』僅能於死相出現後修持。
因此,便有『開頂』之法,令行者頂上梵穴開孔,能插入一吉祥草而不
倒,於命終時,第八識由梵穴離體,由是即可不生三惡道 ─ 開頂並非
遷識法的全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