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作自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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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果的作用永遠是自作自受。 絕對沒有你造作的業果,由別人去替你承受;反向來說,別人造作了甚麼惡孽,而由你得到惡的果報,若然如此,那豈不是很不公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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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泥洹經】云:「父作不善,子不代受;子作不善,父亦不受;善自獲福,惡自受殃。」 就是父子至親,其所造的業因也不會因為親緣或血緣關係,而有一絲一毫的改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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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會的生活中,會發現若父親造作了甚麼罪,犯了法,結果牽連到一家人都受到打擊。於是很多人就誤會以為孽力是可以傳遞的。 家人犯罪、犯法,就會受到國家和政府的法律制裁,其他家庭成員自然受到牽連,最低限度全家都心情低落。 家庭中一人犯罪作惡,其他人都受牽連是因為其他人過去(或前世)都曾經有類似這樣的因,故此會有果報,這是整個家庭的共同孽力(各人自有不同的相近之孽力)。所以不是因為家庭中某一人的所作所為,令到其他成員得到果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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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看到,一位很好的父親,卻生了一個作惡多端、壞事造盡的兒子,他的家庭成員、親屬竟然生活很好。若是用業力可以傳遞的理論,父作子受、子作女受,這個可以代受的理論是解釋不通的。 | |||||||||||||||||||||||||||||
一位國王的兒子成為王子,並不是因為國王的原因,而是因為這個兒子前世一定造了某些事而成為王子,與國王有共同或有關的業力牽扯,國王不過是助緣之一。 | |||||||||||||||||||||||||||||
後記: | |||||||||||||||||||||||||||||
母親一世人知慳識儉,說:我積下這些福,就留給我兒子和女兒將來用吧! 我為這種觀念向上師請求開示。 上師說:「母親知慳識儉,沒有揮霍無度、沒有浪費資源,其實是惜福。得到的福氣,亦不能好像銀行的程式,可以自動轉帳給兒孫。深思之,母親是為自己積了下一世的福而不自知,給自己在未來享用! 這是一個家庭教育,俗稱家教。母親這樣子知慳識儉,兒女會即時跟著做,將來長大了,更加會依照母親的方法去做,兒女自然而然地自己積了福,並不是母親的福留給了兒子和女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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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時感到腦洞大開! 明白了!! 我的一個心結解碼了!!! 世俗中有自己造福,兒孫享用的觀念,亦是不正確的想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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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佛教經典中的敘述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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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本網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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