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昧因果不落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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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昧因果」是佛教中常見的一句術語。昧,粵音妹,解作糊塗、無知、隱閉、欺瞞、昏暗、輕率、魯莽、不知曉。  
     
  「不昧因果」與「不落因果」,其意思迥然不同。不落因果是沒有因果,過去造的惡孽不受惡報;不昧因果就是明瞭所受的果報,清楚知道這個果報是過去甚麼業因所感召。「不昧因果」對一些沒有學佛的人或對中文不太瞭解的外國人,這就可能有一點難度! 在這裏教大家一個簡單的方法去理解,雖然不是百分百相同,但多多少少也有點幫助吧! >>>
不昧因果 = 不(昧)因果 = 不(不明瞭)因果 = 明瞭因果
不落因果 = 沒有因果 = 落入斷滅邪見
 
     
  例 1:《高僧傳》內述說安世高大師,親償餘報,身證因果。他曾經兩次來到中國,在廣州償還命債,這就是不昧因果。事緣他前世誤殺了一個人,這一世他故意找到前世被他誤殺的人,並跟這人一起相處,最終這人亦把他給誤殺了,這個前世今生的因果才了結。安世高大師為我們示現他既有這樣的神通力,也不逃避他預知的劫難。因為縱使這一生能倖免這劫難,來生也避不了,生生世世欠負著,到頭來總要還清,所謂「欠命的償命,欠錢的還錢」。  
     
  寧波車按:
上述安世高大師之面對因果及了結因果的灑脫風範,並不是一般凡夫或初基修行人所能效法、媲美的。大師生來就是安息國(古時代是弘揚佛教的興盛國家,即現今之伊朗)的王子,更將可繼承王位,但他卻放棄了人王之位,於佛教出家修行並成就智者、聖者之位。大師這生有宿命智和俱足能力去決定他自己個人的命途,故能夠“自主”地處理過去世之孽報。但對凡夫來說,自己來世時空的條件將如何? 有否神通力自由自主去處理孽報呢? 從大修行人的角度來看,「孽報」祇好比是一宗舊賬,償還孽報就好像償還債務一樣,有能力就早一點算清。一般凡夫沒有神通力,故無須費煞思量去計劃如何能早點接受孽報或計算如何能延遲去承受它! 又或研究能否早些享受善報。例如:不用刻意設計安排從
中國北京去廣州
中國湖南去四川
中國雲南去西藏
美國來中國
中國去澳洲
歐洲去印度
等等,去接受過去世種下的孽報。
因為宇宙的真理(因果律)會自然而然地作出最恰當的安排,那就是現今的時空、現處的環境、現在圍繞你身旁的人、事、物,以及你所親歷其中的一切,便是已經在承受著過去世的孽力,正是欲知前世因,「今世受者是」。
佛弟子祇須安心盡力依教奉行,去惡向善,自然便是「道」
 
     
  例 2:《五燈會元》中記載:百丈禪師有一天上堂,下座後,各人都已散去,獨有一老人未離開。百丈問他:「你在這裏做甚麼?」
他說:「我不是人,實是野狐精,於迦葉佛時代曾是這裏的住持,當時有個學人問我:『大修行人還落因果否?』 我說:『不落因果。』 因此便墮野狐身五百世,無法脫身,請和尚慈悲開示。」
百丈說:「你來問我。」
那老人便道:「請問和尚,大修行人還落因果否?」
百丈答道:「不昧因果。」
那老人言下大悟,即禮謝道:「今承和尚代語,令我超脫狐身,乞和尚以亡僧禮送。」
 
     
  這則公案中,野狐前世為修行人,因為以錯誤的知見回答「大修行人不落因果」而自誤誤人,墮五百世狐身。百丈禪師則以自性智慧回答「不昧因果」 而令野狐得度。野狐過去世為寺院住持時說「不落因果」,顯然是誤解了因果,也誤解了修行,以為大修行人能超然於因果法則之外、不被支配、不受果報,也無須要承擔因果孽力。  
     
  修行學佛最重要的就是確立正知見。若知見偏邪、錯誤,盲修瞎練,則會走錯路、走遠路,一來白白耗費時間和心力,且種下墮三惡道之苦因,害了自己和別人的法身慧命,甚至「一盲引眾盲,相牽入火坑」,所以建立正確知見的重要性可見一斑  
     
  例 3:佛陀身為證悟圓滿的聖者,尚於琉璃王滅釋迦族時頭痛三日,因為在過去世時,為少不更事,戲敲魚頭而感受此報。  
     
  因緣果報之說不祇是佛學理論,更是十方三世不變的真理。不論聖凡智愚、古今中外,因果律是宇宙間的真理。  
     
  從佛陀、祖師、大德種種示現,我們要覺悟修行不是為求逃避因果法則,而是要洞悉因果法則,承擔過去的善惡孽因所感得的現前果報,進而在當下「 因」地上踏實努力去修正心念、思想、行為,換言之,以自主明白的心於「 因」中努力,修身口意三業清淨,達到自利利他、廣行菩薩道,並朝著圓滿佛果的目標努力邁進。  
     
  凡夫不明因果或不重視因果、迷闇顛倒、隨順習氣、造作惡孽,反受惡孽因果的纏縛而輪迴三界。佛門有云:「菩薩畏因,眾生畏果。」 眾生由於無明愚癡的關係,果報未現前是不知道害怕,但當果報現前的時候,卻又後悔莫及。大修行人深明因果,承擔過去所造諸孽的果報,心不起執著煩惱,並且在「因」地中不斷植下淨因、善因、正因、出世因,清楚明白「不昧因果」而非脫離於因果法則之外的「不落因果」。如此於因果法則中大轉法輪,大作佛事,廣度眾生,這才是修行的正確觀念。  
     
  人與人之間,你想佔別人的便宜,其實沒有這個道理。為甚麼? 因為你這 一生佔了便宜,來生是要償還人家的。若真正看清楚了,就明白沒有佔得到的便宜,也沒有吃得到的虧。今生你的錢財被人騙去,不要難過,你現在沒有神通,不曉得這個前因後果。
它有兩個可能:
一種是我過去世騙他,他今生回來騙我,這筆賬歡歡喜喜地了結;
一種是我過去生中沒有騙他,但是他今生來騙我,這也沒有關係,來生他會還我。
這有甚麼好憂愁的! 你生活在這個世間,快快樂樂、歡歡喜喜,沒有吃虧,也沒有上當,更佔不到任何便宜。所謂「一飲一啄,莫非前定」,因果通三世,大家要明白這個道理啊!! 清楚明白因果道理,方能解脫自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