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藏十二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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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藏經(Sutra 修多羅)(附1)

   (1)法-阿含
      1‧經
      2‧阿毗達磨(附2)(附3)

   (2)律-毗奈耶-阿毗奈耶(附4)

(二)十二部(十二分教)(附5)

   1‧修多羅(sutra,契經)
     以文字貫穿義理,一如以線縫綴成布,即為經。

   2‧祇夜(geya,應頌、重頌)
     經是散說的文句,夜是韻體,往往在經文之後再總結為夜形式
     ,以便諷誦。

   3‧記說(vyakarana,分別)
     即問題解答,依弟子所問而給以記別,後來更有預顯祕密,作預言
     的意思。

   4‧伽陀(gatha諷頌)
     獨立的韻文體,亦名孤起。

   5‧自說(udana優陀那)
     指佛不待問而自說,或觸景生情,而興讚歎。多以韻文形式表達,
     亦可以列為伽陀的一種。

   6‧本事(itivuttaka如是語)
     指民間之傳說或過去世故事,由佛說出,以作教化之助。

   7‧本生(jataka,闍多伽)
     即佛的前生故事,菩薩的精進事蹟。

   8‧方廣(vaipulya,方等)
     以正理廣辯諸法,多方引述,以見其含義之深遠。大乘經起,即以
     此指大乘經。

   9‧未曾有法(adbhuta-dharma,稀法)
     指佛的神通變化與功德,例如佛誕生時身放光明、二龍吐水、帝釋
     洗身,自行七步而生蓮花,大地震動,空中雨華等等,即稱為稀有
     事。
九分教後來增加三分,而成十二分教。此三分即是下述之第10、11、12點。   10‧因緣(nidana,尼陀那)      解釋說法的緣由、背景、或所因應的對象;特別是制戒時,往往在      事情發生後才定出學則,這就是有其「因緣」。   11‧譬喻(avadana,阿波陀那)      有種種形式:有些是佛本生故事,有些是聖賢的事,有些是日常生      活的例子,如蘆束喻、火宅喻之類。   12‧論議(upadesa,優波堤舍)      對佛所說法,加以論議,以確定其意旨或性質。這一種工作,佛在      世時已多由佛弟子進行,後來即形成論藏。 回頁看
(附1)弟子傳誦佛說,是為經,教授之法,朝而讀誦,夕而思維,是為經,     又教誡之法,每半月舉行布薩(淨行),朗誦佛制,是亦經。 (附2)阿毗:對問,增上解。 (附3)阿達磨:論。 (附4)阿奈耶:律 (附5)佛所說教法的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