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 得 願 與 不 可 得 願 |
根據《大智度論》卷三十說: (一)可得願,指修福可得生於人、天二界;修戒、定、慧三學,可得阿羅漢 果乃至佛果,此稱可得願。 (二)不可得願,指人依一己之智力,而欲籌量虛空,盡其邊際,終不可得, 此稱不可得願。 大正藏第十七冊內之【四願經】(又稱作【四不如願經】)云: 佛陀對純陀長者說:「人生在世有四願,即 (一) 欲吾身長壽康泰, (二) 欲財產俸祿長富饒, (三) 欲妻子眷屬長恩愛榮樂, (四) 欲放心恣意婬於五樂等四者。 然命終時,此四所願皆無一能隨從。故賢者應拔恩愛六根、絕三惡道。」 世間諸事無常,很少有"如願、得願"者。對有情生命之所欲求者來說,一般皆 祈望「福、祿、壽、考」,然以佛教哲理觀之,「生、老、病、死」卻絲毫不 由人;若自所不欲者而言,則又有求不得、愛別離、怨憎會等之苦惱相隨。故 欲願越深重者,必越感事事不如意;亦即執著於因緣和合之世間諸法為常、為 有者,則必深受貪、嗔、癡等之繫縛,而每有計執、祈願、造作,除招感禍患 之外,無一事能順遂心願,這就是事與"願"違。 閣下現時若感到很不錯啦、很好啦、事事如意啦,這祇是"暫時"的感覺而已, 世間一切都是無常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