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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是梵語,為本名"魔羅(Mara)"之略稱。舊譯之
經論作"磨",後來,從南朝梁武帝時,開始將"磨"改
為"魔"字。魔是泛指能奪命(眾生智慧之命)、障礙、
擾亂、破壞等。又指能害人命,障礙人或修行人之善
事者。

 
魔之定義為:
《大毗婆沙論》四十二曰:「問曰:『何故名魔?』 答曰:『斷慧命,故
名魔。復次常行放逸有害自身,故名魔。』」
《大智度論》五曰:「除諸法實相,餘殘一切法,盡名為魔。(中略)問
曰:『何以名魔?』 答曰:『奪慧命,壞道法功德善本,是故名為
魔。』」
《大智度論》六十八曰:「魔雖言能奪命者,惟死魔實能奪命,餘者亦能作
奪命因緣,亦奪智慧命,是故名殺者。」
《義林章六本》曰:「梵云魔羅,此云擾亂、障礙、破壞。擾亂身心,障礙
善法,破壞勝事,故名魔羅,此略云魔。」
《玄應音義》二十一曰:「魔莫何反,書無此字,譯人義作。梵云魔羅,此
翻名障,能為修道作障礙故。亦言殺者,常行放逸斷慧命故。或云惡者,多
愛欲故。」
《慧琳音義》十二曰:「魔羅,唐云力也。即他化自在天中,魔王波旬之異
名也。此類鬼神有大神力,能予修出世法者為留難事,名為魔羅。以力為
名,又略去羅字。」
 
南北傳經典中,尤以【阿含經】為然,對魔侵擾佛陀及弟子之身心,有詳盡而
生動之描述。如【雜阿含經】卷三十九,佛陀以偈頌,說明「魔」之境界,
曰:「色、受、想、行、識,非我及我所;若知真實義,於彼無所著。心無所
著法,超出色結縛,了達一切處,不住魔境界。」

南傳相應部經典之魔感應中,亦有類似的記載,根據其中所述,可考究魔之特
性:「某次,弟子羅陀問佛陀:『何謂惡魔?』
  佛陀言:『色(有形者)為魔,
       受(感覺)為魔,
       想(表象)為魔,
       行(意志之構想力)為魔,
       識(判斷作用)為魔。』」
故凡有所想、所見、所聞等,皆為「執著」之根源,故皆可視為魔
 
 十 魔